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鞍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2023年1号令

鞍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2023年1号令
2023-08-12 22:52:15 来源:鞍山发布

鞍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

2023年1号令

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、市防指各成员单位:


(资料图)

为全力防御强降雨和洪水,请你们按市防指统一部署要求,强化针对性举措,锚定“四不”目标和城乡供水安全,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。现命令如下。

1.全市各级防汛指挥部要集中办公,各级党政领导要在岗在位,靠前指挥,组建“指挥部+前方指挥部”机制,各级“一把手”要做到“能够找到、随叫随到”。

2.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要做好人员转移避险,要做到“扩面、快速、安全”,做到“应转尽转、应转必转、应转早转、应转快转”,确保“不漏一户、不落一人”,人员转移必须在12日晚全部完成,要加强转移人员管控,严禁擅自返回,要保障转移人员生活,至少备足三天物资。

3.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要对涉山涉水的餐饮娱乐场所、农家乐等各类营业场所进行排查、关停,人员要全部撤离。要确保城乡通讯、供电、供水、排水、燃气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和安全。要重点关注养老院、监所等特殊场所安全。

4.气象、水文部门要加密预报频次,逐小时发布雨情、水情实况和预报,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。

5.文旅部门要关停涉山涉水景区、景点。交通部门对道路桥梁要实行交通管制,落实一桥一专班制度。水利部门要对河道堤防险工、中小型水库、水电站、排灌站、水闸做好防范,自然资源部门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做好防范,应急部门要对尾矿库、家临水危化企业、排岩场做好防范,住建部门要对“四地一低一桥”等城区易涝点做好防范。

6.应急部门要将队伍和物资前置到本次防范重点海城、岫岩地区,人员、设备要在前线待命。

7.岫岩县要落实停工、停产、停学、停运措施。

8.海城市、台安县、岫岩县要做好巡堤查险,关注本地降雨和浑河、大洋河、哨子河等重点河流上游来水情况,做好实名制巡堤查险,确保人员和堤防安全,确保洪峰安全过境

9.强化信息报送,统一信息口径,及时向市防指准确报送雨水情发展情况和防御应对情况

10.市委办、政府办、督查室要做好工作督查。

此命令待本次强降雨过程结束时,自动解除。

鞍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

2023年8月1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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